2020年4月6日星期一

古印度文明与宗教史考(十七)


















《古印度文明与宗教史考(十七)》
《佛家學派6

17.《对吠陀奥义的态度和佛家经律结集》

否认梵天
釋迦牟尼 否认吠陀宣扬的创造主梵天,即根本否定了婆罗门教他说:“若彼三明婆罗门无有一见梵天者,若三明婆罗门先师无有见梵天者,又诸旧大仙三明婆罗门」「阿咤摩等亦不见梵天者,当知三明婆罗门所说梵天非实。(三明婆罗门即是最有成就的婆罗门信徒。)

释迦牟尼 反对祭祷:对婆罗门教传统的火供、血祭等多次批判。他说:“种种供养,实生于罪 ,逼迫劳苦奴役大量屠杀牲口,是等邪盛大会,我不称叹 。当时人说:沙门瞿昙呵责一切「婆罗门」”

释迦牟尼 呵责、星相、占卜以及祈福、超度、消灾等等祝祷他说:“或有沙门梵志持一句咒,乃至二句、三句、四句、多句、百千句咒,令脱我苦终无是处 ,“见谛人信卜问吉凶者,终无是处”。















甚至说:幻法,若学者,令人痴迷”。总之,依「婆罗门神权而起的所有方法、仪式、学问釋迦牟尼 均视为邪术迷信,彻底的廓清。但因为他们是官方宗教,就差“外道邪教”没骂出口而已。

对于祈福、超度、消灾等事,释迦牟尼 还令人把石头和树叶下咒术,如果彼「婆罗门」能让石头浮在水面,让树叶下沉水底,他就相信。

有时我们也在想,如果 释迦牟尼 有“不死之身”,遇到后期的「金刚乘藏传密宗佛教」不知道会有怎样的奇特景象?会不会“邪师附佛外道”责骂一番?




















对奥义书思潮的态度
否定梵我”,《奥义书断定的绝对实在。通过敬神持咒和瑜伽禅修实践,可以追求和恢复本我,宣扬梵我合一

家则“因缘缘生”,否认绝对的”,因为这死无对证,于现实无益。他认为这种终极梵我的执着无法解决人生痛苦烦恼,容易对现世产生怠惰、厌世和消极

奥义书》的「苦行和瑜伽」。「苦行」方面释迦牟尼 曾修学而又舍弃。瑜伽禅修则可以作为得「解脱道」、「断无明」后,摄取作为修证方便;即作为「缘生与六处入处」的观照,作为让“智慧加深”的途径。

但专修瑜伽容易陷入追逐神秘的泥潭,专注「禅修」又变成追求无止境的“梵我大定境界”或可能趋向追求“神通”但无论怎样都与“得智慧解脱痛苦烦恼断生死轮回”无关。

释迦牟尼 不赞同「雅利安人」设计的“依善恶因果业力而成的五道或六道轮回”和「种姓制度」。唯律十四无记严禁讨论和宣说,因为大部分印度人普遍接受这种思想,完全抗拒又不利「佛家僧团」的发展前景











《第一次经律的结集》
《结集的缘起》
据《律藏》记载,促成这次结集的原因是 摩诃迦叶Mahakasapa) 为了预防非法、非律的蔓延。

 釋迦牟尼 「古西那拉Kusinara)入灭的时候,摩诃迦叶 并不在场,他带着僧团正赶路想见 释迦牟尼 结果在半途中得知 释迦牟尼 已经入灭的消息。

僧众都很伤心,但树大有枯枝,就有一个名叫 苏跋达Subhadda)老年出家人听到 释迦牟尼 入灭的消息感到很高兴,还大声喝够了,贤友们,你们不要忧愁悲伤,我们已摆脱那个大沙门了,他常使我们起烦恼,经常不允许你们这样那样从此我们想干啥就干啥

经常单独苦行的 摩诃迦叶 听了之后,感到非常吃惊和哀痛,决定在非法兴盛、法衰落之前,非律兴盛、律衰落之前,在非法说者强、法说者弱之前,在非律说者强、正律说者弱之前,举行法与律的结集。















摩竭陀国阿闍世王 支持下摩诃迦叶 挑选了能够持诵全部圣教的499位阿拉汉圣者,包刮在 释迦牟尼 身边伺候25年 阿难陀。由于他亲闻和忆持了佛家正法法,因此结集工作少不了他。

之后,僧众又决定前往王舍城」「毗婆罗山」的「七叶窟雨安居,并举行结集。为了防止持异见之人混入僧团进行捣乱,僧团规定除了选定的长老以外,不许其他的僧人王舍城过雨安居。

五百位长老先后来到王舍城度雨安居。在雨安居的第一个月,僧众们修补破损的房舍,从第二个月才开始举行法与律的结集(原始时期对于释迦牟尼的言教都一律称为“法”)

正确结集地点,「锡兰」的岛史》记载为七叶窟」之内,另一部 「锡兰」历史大史记载是在「七叶窟入口处的新建讲堂。














《丑化迦叶,神化阿难部分》
神化部分是“头陀第一”的 摩诃迦叶 一向看不起柔弱兼来自王室的 阿难陀 ,本来不想叫 阿难 参与结集,而且当时 阿难 不是阿拉汉,只是证得入流果(须陀洹),尚未断尽诸漏

值得庆幸的是,阿难 终于赶得及在结集开始的前夜通宵修而且双脚已离地证悟了阿拉汉道果。

(注:《四部尼柯耶》在正式用文字编写的时候,在没有任何长老监督之下,就被有意无意间杂入很多这类不确实的野史和神话杂讯。另外,头陀就是苦行僧人,迦叶还还未依止 释迦牟尼 前就是苦行外道,因为习惯于苦行,不喜接触人群因此独来独往。)















《正式结集》
结集开始时,摩诃迦叶 征询僧众们的意见:众贤们,我们首先结集什么?是法还是律呢?,僧众回答说:「律是佛命脉,律住世时乃住」,所以我们先结集律部「毗奈耶」(Vinayapitaka

于是,大家推举持律第一的 优婆离(Upali) 负责诵出《律藏》。

结集采用问答的方式,由 摩诃迦叶 从第一条四波罗夷法」(Parajika)开始问起,每条皆以因缘、人、制、随制、犯、不犯而问了《大分别》和《比丘尼分别》两部分别,优婆离 则逐一作答。

如是将两部分别、篇章等收录编集为《律藏》Vinayapitaka)

两位长老如是一,再五百位阿拉汉一致旁听确认为准确无误、完全符合 释迦牟尼 所制之后,再按上述的方法一起合诵,是为律的结集

律法的结集一定要遵从如下的制定:

1. 凡是尚未制定者不应再制
2. 凡是已经制定者不应废除
3. 佛陀如何制定,即应如何受持遵行。

据近代「史学界」或「学术界」和台湾 印顺大师 的研究,初始结集时律戒的内容,是包含

(一) 四波罗夷法 parajika-dharma(parajika-dhamma)
(二) 十三僧伽婆尸沙法 saṃghavaseṣa-dharma(saṅghadisesa-dhamma)
(三) 逸提法 patayantika-dharma(pacittiya-dhamma):包含现今之
1. 三十尼萨耆波逸提法niḥsargika-patayantika-dharma(nissaggiya-pacittiya-dhamma),即舍堕法
2. 九十二逸提法 patayantika-dharma(pacittiya-dhamma),即单堕法
(四) 四波罗提提舍尼法 pratidesaniya-dharma(paṭidesaniya-dhamma)
(五) 众学法 sambahulaḥ-saikṣa-dharma(sekhiya-dhamma)。

















《经法的结集》
之后,继续由 摩诃迦叶 《四部尼柯耶》(Panca Nikaya)长部》第一经开始问起,并由 阿难Ananda) 作回答。部是指《长部》、《中部》、《相应部》、《增支部,当时还没有小部》。

其中,《小部》是指除了四部之外的其余佛语,或可以说一种牵涉“数目字”的佛法序号排列(所以严格意义上的《尼柯耶》(阿含)其实只有四部。)

同样的,这两位长老的经五百位阿拉汉一致确认为准确无误、完全符合 释迦牟尼 所说之后,再按上述的方法一起合诵,是为法的结集

由于参加这第一次结集都是 释迦牟尼 的亲传弟子,且是在 释迦牟尼 涅槃的当年(第二个月)举行的,他们可以毫无遗漏地背诵 释迦牟尼 45年中所教导的一切教法与戒律,并将之编辑为两大

这是对教法最早期和最具权威的分类与整理而长老们采用问答进行法、律结集的形式,用以确保「佛家正法与戒律」不变质,算是「佛家」结集的典范。

因为这次结集一共有五百位阿拉汉参加,所以称为五百结集”(Pancasatika Sangati)。又因为在王舍城举行,故又称王舍城结集」,其时为公元前386年。















《经律二部传承》
由于没有文字记载,自第一次结集以后,「佛家学派」为了保持「正法」的“正统性”避免往后被杂入篡改而变质,因此分成经、律两系传承,由两班僧团分别来作记忆保持的工作。

「经部传承」就以 阿难陀 为首,简称为 「阿难系」又称为「摩偷罗部僧团」(往后称为雪山部)

「律部传承」就 优波离 为首,简称为优波离系」又称为毗舍离部僧团。 这不是“部派分裂”,而是在做「正法」的“长久保卫战”。

(诸位要谨记,「佛家学派」此时只有两部传承僧团,在此时完全没有「论部」或「论藏」的出现。所谓「经、律、论,三藏十二部正法」这个名词,是在「部派分裂」之后才出现的。















《佛家学派三个强盛时期的变化》
原始时期,一般泛指 释迦牟尼 在世至入灭的时期。(第一次结集)

根本时期释迦牟尼 涅槃后,约110年内。(十事律争,第二次结集,根本分裂,约在公元前276年左右)

部派时期释迦牟尼 涅槃后,110年至200年内。(大天五事,部派分裂,阿育王时期,约在公元前270年左右)

正所谓“事出必有因”,「佛家学派」也无可避免的受“缘生影响”,导致往后出现内涵和类别的质变与量变。














《第二次結集》
以印度这种神话社会的习性,在「第一次结集」后,家」的经说传诵被坊间日渐杂入很多传统神话、传说、寓言,将 释迦牟尼 予以神化、理想化的『本生』故事陆续传出,但这还未到要做出第二次结集的时候。

然而,在 释迦牟尼 灭后百一十年(约公元前276左右发生「十事论争」当时 阿难 系僧团主导「第二次结集」,再将古、新经说传诵,再次去芜存请



















《第二次结集的缘起之十事律争》
当时,首都是毘舍离城」(Vaishali)的印度十六大国之一的「跋阇国」(Vrji)发生了以 「优波离系 的「毘舍离僧团 受取金钱等十事,阿难系僧众 耶舍商那和修 等,为了维持僧团的律戒,号召了针对「金钱等十事」的羯摩会议」(律法裁决会议)。

话说当时,有位西方的长老 耶舍迦兰陀子Yasa Kakandaputta)来到「毘舍离城,见到住在「毘舍僧团」们向人要钱。

他们在每个月的斋日uposatha铜钵装满水后,开口向前来供养的在家人乞钱。并且说:各位菩萨善士,你们僧众钱吧僧众们需要资财。(当时的印度称供养僧团者为“菩萨”。)














耶舍迦兰陀子长老 见到之后,对毘舍离城」士们说大家不要给僧众们金钱,金银财宝对沙门僧众来说是不允许的,是破律的他们不能使用金银。但那些供养者听了之后,仍然将钱布施给僧众。

当时,毘舍离僧团们将所乞得的钱收齐后,再平分给所有的僧众也籍此分给 耶舍迦兰陀子长老 耶舍长老 不肯接受。

其它的比丘气,指责 耶舍长老 诽谤有信心的善士、居士,使他们失去信心,要他向居士们道歉,并要举他的罪

耶舍长老 觉得气愤委屈,于是邀请了许多上座长老一起来到「毘舍离城」,共同裁决,这才有了这场「羯摩会议」(律法裁决会议)。















据说,当时由阿难系」(经部)六位长老为主导,加上优波离系」(律部)两位长老,代表整个僧团组成这场「羯摩会议」。而且这场「羯摩会议」还请来 阿难 弟子 萨婆迦眉长老 作为一切僧眾之领首上座,并同时判定毘舍离僧团行「受取金钱等十事」。

根据毘舍离僧团传诵之《摩诃僧祇律》记载,「十事论争」的裁定结果是不如律法于是「毘舍离僧团」直接理亏并妥协,接受八大长老会议的决议,承认「受取金钱」为不如律。

于是在整个僧团长老的合作下,维持了表面与暂时性的和合与团结,一直到佛灭后116年「五事异法」时,僧团才真正的分裂。















《何为十事》
「十事律争」又称「十事论争」或「十事非律」,这里的十事,大部分是指向出家僧众的饮食作息和戒律,例如:对于饮食不能需求味道,因此不能蓄盐。要过午不食,不可食用不是受施后吃剩的食物,同一区域内太多斋戒点,离开僧团私自搞斋戒,饮低酒精或其它特殊饮料,坐宽长舒适之地,最后一条就是受人金钱。












《第二次正式结集》
平息了争端后,长老们决定顺便再结集法与律,使僧团维持共同的经说及律。于是像第一次结集时一样,重新结集合诵了一切法与律

据说,这次结集一共花了八个月的时间。由于出席参加裁决和结集比丘和长老据说有七百位,所以称为“七百结集”Sattasatika sangati)或“第二次结集”Dutiya sangati)

另外,又为了纪念 耶舍长老 护持的热忱和心意,这次结集也称为 「耶舍长老结集」(Yasatthera sangati)作为对 耶舍长老 的鼓励。第二次圣典结集,是 释迦牟尼 入般涅槃一百年左右















《根本分裂》

有部分学者认为,从那时开始,佛僧团开始有了部派的分歧。当时,由于参加第二次结集的是以长老、上座为主,因此称为上座部」(Theravada),而瓦基族方面由于人多势众,因此称为大众部」(Maha sanghika

这是佛的第一次分裂,又称为根本分裂。此后的一两百年,部派之间继续分裂,先后成立的部派相传有十八部或二十部之多,家」逐渐进入了部派佛教时期”。 (待續)

06/04/2020     龙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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